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人: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发布时间:2019-10-14动态浏览次数:295

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通知【2012143号)文件要求,结合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参评对象

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属于2019年度评选对象的研究生为2017级硕士研究生、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在课程学分修完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研究生类型

奖励金额

名额

博士研究生

3

2

硕士研究生

2

8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良,其中硕士生的学位课规格化成绩在学院位于前25%。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科研成果显著。

出现以下情况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1)受学校处分尚未解除者;

(2)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者。

     四、破格条件

如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以下荣誉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

1)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博士生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硕士生在SCISSCIA&HCI源刊上正式发表论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申请者在科研成果获奖中排名前六。

3)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认定)获得一等奖的第1获奖人、获得特等奖的第1和第2获奖人。

     五、评审方法

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答辩,根据答辩名次进行评定。

     六、评审组织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办法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七、评审程序

120181014-1016日,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

21017-102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31021-1025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41026-1031日,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通过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本评审办法由学院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负责解释,仅适用于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