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根据《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25年东南大学春学期教育基金会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程序
1.东南大学2025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春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申请名额、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一;
2.学生于2025年4月17日17点前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请,并于2025年4月17日17点前将电子版的奖助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清单发给各年级辅导员。奖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助学金申请方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助学金。
3.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审要求
1.应捐赠方和教育基金会要求,评审学年为2024-2025学年,申请学生在当前所在学院评定(含分流或转专业后)。
2.申请理由/个人小结等部分请认真填写,如发现抄袭、应付等情况,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奖学金提交材料(电子版)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
2. 成绩单(如作要求);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部分奖学金评选要求明确“申请学生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类似表述),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奖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评审材料等。(详见通知末注意事项及名额汇总表中内容)。
5. 《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材料清单》(需附证明材料)。
(二)助学金提交材料(电子版)
1. 《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 对成绩有要求(含对首修有要求)的助学金,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成绩单(如作要求);
4. 其他材料:根据不同助学金评选要求,需额外提交的其他佐
证材料、评审材料等。(详见通知末注意事项及名额汇总表中内容)。
5. 《本科生奖助学金申请材料清单》(需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仅可获得一次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本条具体解释为:原则上同一学年可以获评1次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和1次教育基金会助学金,但同一学年不能获评2次教育基金会助学金或2次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2.本科就读期间,由学院评定的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相同奖项仅可获得一次;
3.已获评过任意一项奖学金的同学,再次申报本次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只可提交上一次获奖之后新成果材料参评,不可重复使用相同成果;【举例1:2024年9月获评过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得使用获奖公示期之前的材料参评本次奖助学金;举例2:2024年3月获评过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得使用获奖公示期之前的材料参评本次奖助学金】。
附件一:57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基金会春奖名额分配.xlsx
附件二:华为奖学奖教金获奖人跟踪表-2025东南大学.xlsx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