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我校优秀研究生党员的精神风貌,发挥优秀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评选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1、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在本学院的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不含临时组织关系)。
2、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对象为任期满一年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二) 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
(2)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争做先锋。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热心服务集体和群众,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党员和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和良好的形象;
(3)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实践精神;
(4)认真参加院系组织的定期理论学习,若担任支部职务的研究生党员还需积极参加校级“不忘初心”大讲堂系列培训,积极组织、参与党建工作,在支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支部成员的一致认可。
2、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还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积极参加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系列培训,并在支部成员中进行宣传学习;
(2)组织开展具有特色且有影响力的党日活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党委研工部与研究生党支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研究生党支部联合中心工作或担任研究生党建助手,成绩突出。
3、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的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除满足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2)在当前学习阶段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3)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社会服务中有突出表现;
(4)师生高度认可。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二、评选数额及奖励办法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由学院党委推荐参评,推荐人数为1-2名,最终通过研究生院组织公开答辩遴选产生。
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比例不超过学院在籍研究生正式党员总人数的5%,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研究生支部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同一学年不可兼得。
三、评选程序
1、3月1日—3月5日,有意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正式党员向各研究生党支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推荐表(附件1或2)、汇总表(附件4)及另外附页提供1500字左右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附件3,图文并茂);
2、3月6日—3月10日,各研究生党支部参照东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和本通知的评优条件,根据支部成员的申请情况,提出本党支部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初步推荐人选的意见,并汇总报送至学院党委;
3、3月11日—3月17日,学院党委在听取各党支部关于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推选情况的基础上,经测评研究确定优秀研究生共产党员和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推荐名单并公示。
说明:优秀研究生党员标兵的提名,采取学院党委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人员需参加校级公开答辩。
中共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