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学位论文盲审流程一览表

发布人:胡威漪发布时间:2023-03-21动态浏览次数:41


硕士生学位论文盲审流程一览表

盲审次序

处理方式

备注

修改后答辩

AA

少量的修改并经过导师审核后答辩(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导师审核表》)。

AB

BB:至少修改1个月

进行一定的修改,经过导师和院系审核通过后答辩(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学院审核表》)。

修改后重新评阅

ACBC:至少修改1个月,送审2

二次送审前提交《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CCADBD:至少修改3个月,送审2

二次送审前提交《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CD:至少修改6个月,送审2

二次送审前提交《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DD:至少修改9个月,送审2

二次送审前提交《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申诉

可申诉情形:ACBCADBD

分委会同意申诉,不修改论文直接送审2份;不同意申诉,ACBC至少修改1个月,ADBD至少修改3个月,二次送审2份。

分委会同意申诉,送审前提交《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评阅学术观点分歧申诉表》;不同意申诉,送审前提交《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修改后答辩

AA

少量的修改并经过导师审核后答辩(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导师审核表》)。

AB

BB:至少修改1个月

进行一定的修改,经过导师和院系审核通过后答辩(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学院审核表》)。


暂缓答辩,提交分委会讨论

1份及以上CD,分委会出具意见:①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同意进行一定的修改,经过导师和院系审核通过后答辩;修改半年后一年内再申请第三次盲审;达不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终止答辩申请流程,不得再申请学位。针对分委会第②种处理意见,由学位办组织第三次盲审,送审2份;针对分委会第种意见,由学位办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自所有评阅书返回之日起15天内由导师将该生的学位论文工作、评阅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所在分委会讨论。分委会给出处理意见后,应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报学位办。

修改后答辩

AA

少量的修改并经过导师审核后答辩(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导师审核表》)。

AB

进行一定的修改,经过导师和院系审核通过后答辩(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学院审核表》)。

BB:至少修改1个月,修改完成后将论文工作、评阅意见、修改情况等以书面形式提交分委会讨论。

分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应依据分委会的修改意见继续修改,直至分委会讨论通过。(答辩前提交《学位(毕业)论文评审后学院审核表》)。


终止答辩申请流程

1份及以上是CD

不得再申请硕士学位。

备注

盲审累计送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院系盲审)。

申请学位论文盲审及组织答辩,须满足《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东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工作细则》等文件中关于在校最长学习年限、申请学位最长时限等时间规定,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