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4号)、《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结合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培养和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一、参评对象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以及新疆师资计划(援疆计划)博士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二、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万元/生·年)
学年度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第一学年 | 1.0 | 0.8 | 0.6 | 0.4 |
第二学年 | 1.2 | 1.0 | 0.8 | 0.6 |
第三学年 | 学术学位研究生:0.8 专业学位研究生:1.0 |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万元/生·年)
学年度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第一学年 | 1.0(新生奖学金) | ||
第二、三、四学年 | 1.8 | 1.4 | 1.0 |
三、名额分配
年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2017级博士 | 1 | 3 | 5 | — |
2018级博士 | 2 | 7 | 13 | — |
2019级博士 | 2 | 7 | 13 | — |
2019级硕士 | 26 | 76 | 77 | 77 |
2020级硕士 | 40 | 203 | 82 | 82 |
四、评定原则
(1)硕士研究生评定原则
1、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进行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课程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评定。计算方法为:
总分=学位课程规格化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加分+综合素质加分。
(2)博士研究生评定原则
1、第二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课程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评定。计算方法为:
总分=学位课程规格化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加分+综合素质加分;
2、第三学年、第四学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术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评定。计算方法为:
总分=学术科研能力加分+综合素质加分。
备注:
1、学术科研能力加分及综合素质加分细则请参考附件一。
五、评审组织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办法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六、评审程序
(1)2020年9月27日-9月30日,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
(2)10月9日-10月14日,根据学院评审委员会分配的名额和申报材料进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步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3)10月15日-10月21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4)10月21日-10月22日,公示期无异议后,评审委员会将公示结果通过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施畅、程光
副主任委员:曹玖新、张璐
委员:陶军、万长胜、黄杰、陈立全、李梅清、吴兆青、宋长平(学生)
本评审办法由学院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负责解释,仅适用于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附件一: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2020版.pdf